城市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,把車停在哪兒成了很多車主甚至是主管部門都頭疼的事。不過,按我國法律規定,無論怎麼停,都要遵守人行道禁停的規定。然而,近日央視報道,在西安,人行道禁停在一些人眼裡成了空文。有城管執法人員利用手中的職權,“買賣”人行道充當停車場斂財。鏡頭一:端履門
   在人流車流都很大的端履門,一名沒有穿戴任何收費標誌的小伙子,熟練地引導調查的央視記者,將車停在了人行道上。收費員:先交十塊。
   記者:多錢一個小時?
   收費員:四塊。
   記者:城管不會來鎖車吧?
   收費員:這兒能收費,肯定就不會鎖車。我在這裡,你放心吧。
  鏡頭二:西一路
   商鋪林立,道路相對較窄的西一路,一些商家也把人行道劃成了車位。
   文德酒店保安:外頭十塊錢,裡頭二十元,在咱這住的。
   記者:外面不保險吧?
   文德酒店保安:啥不保險?
   記者:怕城管貼條。
   文德酒店保安:哎呀,和你說不貼就不貼,貼了我們就負責了……肯定有關係麽,沒關係早就給你貼條了。
   就在記者採訪過程中,有城管執法人員正在對人行道上違規停放的車輛進行處罰,但這家酒店門口停放的車輛,均“幸免於難”。
   記者上前咨詢時,城管執法人員說:你就停文德門口吧,他們申請的內部車位,不受咱管。這邊不能停。
  鏡頭三:土門市場
  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土門市場附近,本來就不寬的人行道停滿了汽車,讓城管的警示牌格外顯眼。
   收費員:我承包這個地方,給人家交了費的。
   記者:你給誰交費啊。
   收費員:我給誰交費你沒必要知道,反正這個地方你能停,保證不拖走不貼條就完了嘛。
  商家透露 花錢買“停車場”
   這些停車場究竟給誰交了費?針對這個問題,利君南苑物業一負責人透露:“這塊地方本來是咱們物業的,城管非要說是他們的,所以咱跟他交涉好,這塊現在是合法的,我們來收費。給他們每年再上供點就行了。”
   給城管上供就成了合法的了,這樣的情況普遍嗎?
   碑林區一些位於路邊的酒店的經營者說,只要給城管交了錢,門口的人行道隨便停,“掏錢肯定得掏,車位加違規的廣告牌,我一年給他(城管)三千塊錢,對面(單位)一年是一萬”。
   另一名酒店負責人稱,“酒店門口道沿上隨便停,這個咱和城管都協調了,一年三四千塊錢”。
  記者暗訪 證實“花錢買路”
   按照這些酒店負責人的說法,給城管交了錢,人行道就成了自己的了。作為執法者的城管部門,真的有這麼大的膽子,私下買賣城市公共資源?
   記者找到一位準備在吉祥路承包酒店的老闆,在他的帶領下,來到了雁塔區城管執法支隊電子城中隊,某分隊長說:“廣告牌我跟你說,像那種大牌子,一交幾萬塊。”
   交了錢以後,門口的人行道可以隨便停車嗎?
   這名執法隊長說:“我和你現在說個那啥話,就是說廣告牌那個事情,你給隊上交點罰款,買車位那個事,只能說我不鎖你的車,不給你貼條為原則,明白這個意思沒有?這都是小事情,對吧?一回生二回熟嘛,以後還常見面呢。”
   該區另一家酒店負責人稱(廣告)牌子一萬,就是死的價錢,這個區裡面都是這樣,這是一個潛規則。
  記者追問 亂象根源何在?
   2011年,西安市對停車收費管理進行了重大改革,成立了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,按照市政府的規定,全市的占道收費管理、公共停車場管理、停車費征收,都歸這個中心負責。為什麼還有這些停車亂象出現呢?
   西安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安保服務部部長李博稱,雖然他們負責收費,但停車場的審批、施劃權還在城管執法局和交警隊,人行道上城管,人行道下交警。由於沒有了收費的權力,交警和城管對於審批新停車場的積極性並不高,這就造成了很多地方有停車需求也具備停車條件,但無法開發成正規的停車場,給黑收費留下了空間。
   “我們沒有執法權,對黑收費沒有辦法制止,希望能成立一個專門針對黑停車收費的機構,從根本上解決停放中心沒有執法權的問題。”李博說。 據央視  (原標題:花錢可將人行道當停車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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